各广告经营单位、大众传播媒体: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文明南京建设,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宣传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明风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市公益广告管理办法》《南京市公益广告发布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公益广告发布备案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发布公益广告社会氛围浓厚,各广告经营单位、大众传播媒体能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围绕不同时期的主题内容,创作、制作、刊播公益广告作品,并按规定对公益广告进行备案,公益广告发布备案工作实现了常态化、规范化。
2023年第一季度,太阳城集团 共收到 21家企业提交备案公益广告, 其中公益平面广告1570498.45 平方米、公益视频广告80420478 秒。公益广告发布地点主要有:电视、报纸、互联网、电子显示装置(屏)、灯箱、展示牌、户外路牌、交通工具等。发布类别主要包括政治政策、社会文明、节日、健康、社会焦点等公益内容。媒体类别方面,传统媒体公益占27.9%,户外公益占53.5%,新媒体公益占18.6%,新媒体公益广告备案占比较以往有较大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企业存在将公益广告与商业广告相混淆的现象。总局《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公益广告管理办法》均规定:“企业出资设计、制作、发布或者冠名的公益广告……不得标注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以及其他与宣传、推销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内容,包括单位地址、网址、电话号码、其他联系方式等;……不得运用其他变相方式以公益广告名义设计、制作、发布商业广告。”个别企业备案的相关材料中,出现了地址等联系方式及推销商品的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已作退回处理。
二是公益广告备案要素不够全面。部分企业仍存在未综合整理上报《公益广告备案表》等材料的现象。
三、工作要求
各广告经营单位、大众传播媒体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执行公益广告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公益广告发布和备案的法定义务,严格按照公益广告发布比例进行发布,根据文明办等相关部门要求及时发布如精神文明、国家公祭日等专项公益广告,积极主动做好公益宣传,并按照备案时限按时向太阳城集团 办理公益广告发布备案。对数量未达到要求及未按规定办理公益广告发布备案的单位,将采取一定形式予以批评、劝诫、责令改正,不断规范公益广告管理,促进公益广告良性发展。
附件:2023年第一季度公益广告发布备案企业名单
太阳城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