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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公益广告 发布备案情况的通报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太阳城集团   发布时间:2024-01-30 09:39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各广告经营单位、大众传播媒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文明南京建设,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宣传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明风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市公益广告管理办法》《南京市公益广告发布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公益广告发布备案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各广告经营单位、大众传播媒体能够维护保持公益广告发布浓厚氛围,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围绕不同时期的主题内容,创作、制作、刊播公益广告作品,并按规定对公益广告进行备案,公益广告发布备案工作实现了常态化、规范化。能够按照文明办工作部署做好公祭日等公益广告宣传;部分网络媒体及新媒体对“心同文明律动 情与南京共融”——2023“金梧桐”南京公益广告圆桌荟暨第八届“金梧桐”公益广告创意传播设计大赛颁奖典礼进行了宣传报道,为引领公益前行、推动文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023年第四季度,太阳城集团 共收到28 家企业报送提交的公益广告 37 件, 其中公益平面广告 2548523.95 平方米、公益视频广告 26786575 秒。公益广告发布地点主要有:电视、报纸、互联网、电子显示装置(屏)、户外路牌、交通工具等。发布类别主要包括政治政策、社会文明、节日、社会焦点等公益内容。媒体类别方面,传统媒体公益占21.8 %,户外公益占65.5%,新媒体公益占12.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存在公益广告发布内容归类不够严谨、准确的情况,已通知相关企业进行了纠正调整。二是个别企业不能够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备案工作,缺乏上下沟通协调。

三、工作要求

各广告经营单位、大众传播媒体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执行公益广告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公益广告发布和备案的法定义务,严格按照公益广告发布比例进行发布,根据文明办等相关部门要求及时发布专项公益广告,积极主动做好公益宣传,并按照备案时限按时向太阳城集团 办理公益广告发布备案。对数量未达到要求及未按规定办理公益广告发布备案的单位,将采取一定形式予以批评、劝诫、责令改正,不断规范公益广告管理,促进公益广告良性发展。

附件:2023年第四季度公益广告发布备案企业名单

太阳城集团

2024年1月22日

附件

2023年第四季度公益广告发布备案企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

南京登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

南京金棕榈广告有限公司

3

南京公路传媒有限公司

4

南京地铁德高广告有限公司

5

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6

南京国广联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7

江苏智酷传媒有限公司

8

南京时代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9

南京博信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

南京永达户外传媒有限公司

11

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

南京金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3

南京《江苏商报》传媒有限公司

14

南京日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5

江苏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16

南京求索广告展示有限公司

17

江苏龙虎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

南京《大众证券报》传媒有限公司

19

江苏有线邦联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20

江苏路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1

南京宏新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2

南京公共交通广告有限公司

23

南京君生广告有限公司

24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迪岸双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5

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广告分公司

26

南京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

江苏新华金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8

杭州风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南京广告分公司

抄送: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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