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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公益广告 发布备案情况的通报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太阳城集团   发布时间:2024-06-06 09:2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各广告经营单位、大众传播媒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文明南京建设,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弘扬主流价值、传播文明理念、引领时代新风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市公益广告管理办法》《南京市公益广告发布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公益广告发布备案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各广告经营单位、大众传播媒体能够维护保持公益广告发布浓厚氛围,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围绕不同时期的主题内容,创作、制作、刊播公益广告作品,并按规定对公益广告进行备案,公益广告发布备案工作实现了常态化、规范化。能够按照文明办工作部署,对相关主题公益内容进行了集中宣传。能够按照我局要求,在南京市广告智慧监管系统上进行公益广告发布备案,进一步明晰备案类别划分、内容形式、格式标准,公益广告发布备案工作更加规范、准确。

2024年第一季度,太阳城集团 共收到26家企业报送提交的公益广告 193 件, 其中公益平面广告536198.63平方米、公益视频广告2370113秒。公益广告发布地点主要有:电视、报纸、互联网、电子显示装置(屏)、户外路牌、交通工具等。发布类别主要包括政治政策、社会文明、节日、社会焦点等公益内容。媒体类别方面,传统媒体公益占5.1 %,户外公益占89.3%,新媒体公益占5.6%。

江苏智酷传媒有限公司、江苏龙虎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迪岸双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南京公路传媒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备案内容分类详细,数据填报充分,公益广告名称、类型、形式、发布地点等信息清晰明了,第一季度公益广告发布备案工作完成较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未将公益广告发布内容进行分别归类、逐一备案,下一季度的备案工作将对此情况进行重点查阅。二是个别企业人员变动后沟通不及时,工作交接不充分,未能按通知要求完成备案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广告经营单位、大众传播媒体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执行公益广告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公益广告发布和备案的法定义务,严格按照公益广告发布比例进行发布,根据文明办等相关部门要求及时发布专项公益广告,积极主动做好公益宣传,并按照备案时限按时向太阳城集团 办理公益广告发布备案。对数量未达到要求及未按规定办理公益广告发布备案的单位,将采取一定形式予以批评、劝诫、责令改正,不断规范公益广告管理,促进公益广告良性发展。

附件:2024年第一季度公益广告发布备案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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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6日

附件

2024年第一季度公益广告发布备案企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

南京登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

南京公路传媒有限公司

3

南京地铁德高广告有限公司

4

南京德高公交广告有限公司

5

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6

江苏智酷传媒有限公司

7

南京时代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8

南京博信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

南京永达户外传媒有限公司

10

南京金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1

南京《江苏商报》传媒有限公司

12

南京日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3

江苏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14

南京求索广告展示有限公司

15

江苏龙虎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

江苏有线邦联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17

江苏路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8

南京宏新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9

南京公共交通传媒有限公司

20

南京君生广告有限公司

21

南京每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2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迪岸双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3

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广告分公司

24

南京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

江苏新华金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6

杭州风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南京广告分公司

抄送: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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